中韩签署陆海联运汽运协定

【 日期:2010/9/12 | 浏览次数:795 |
      交通运输部与韩国国土海洋部9月7日在山东威海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协定》,并举行“2010中韩海运论坛”。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翁孟勇和韩国国土海洋部次官金熙国分别代表中韩两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协定》。

  根据签订的协议,预计从2011年初开始,中韩两国的(被牵引)挂车将可以达成船舶按照双方商定的口岸率先在韩国和我国山东的指定港口之间开展陆海联运甩挂汽车运输,甩挂汽车运输是指用牵引车拖载着挂车到达目的地以后将挂车甩向换上新的挂车运往另一个目的地,这种方式可以说大大节省货物装载所用的时间。

  据了解,与传统的集装箱运输相比,采用甩挂运输每辆车货物运输成本大约可以节约50美金。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高洪涛介绍,第一阶段开放的山东口岸包括威海、烟台、青岛、日照、龙岩以及石岛六个口岸,韩国方面开放的口岸主要是仁川港、平德港和群山港,陆海联运协定签署以后,中韩双方共同召开了 2010中韩海运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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