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各国重视对大型货运枢纽、物流基地、物流中心和公共配送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如,德国联邦政府在统筹考虑交通干线、运输枢纽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对经济布局、物流现状调查,根据各种运输方式衔接的可能性,在全国范围内对物流园区的布局、用地规模与未来发展进行总体规划。同时,联邦政府也参与重要物流节点设施的建设投资。德国现有33个物流园区中,有11个物流园区的公铁联运中转站是德国联邦铁路投资修建的,政府资助最高可达80%。州及地方市政府主导前期规划论证及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与土地拥有者进行谈判,先期投资购买土地,完成“熟地”建设。每亩地前期整理费用约为8万欧元(含2万至2.7万欧元的地价),然后,按照每亩地约5.3万欧元的价格出让给
物流企业。政府垫付的土地出让价差通过物流企业运营后的税收逐步收回。
发达国家把物流和商贸流通基础设施作为市政基础设施来投资兴建。如日本不论是大型流通基础设施还是基地建设,都由政府直接给予资金支持。国家、都道府县、市町村按照5:2:3的比例来负担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批发市场管理人员的费用也有一部分由中央政府补贴。政府对市场功能改善以及改建、扩建等项目也会给予资金扶持。
法国最大的批发市场——汉吉斯市场的投资主体主要是政府、金融机构和工会组织,其中80%以上投资来源于国家、巴黎所在省、巴黎市政府和维尔马斯区。
韩国国营批发市场32家(中央批发市场8家,地方批发市场24家),全部由地方政府投资建设;一般法定批发市场,政府也给予一定的建设投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