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物流成本要治标更要治本

【 日期:2011/5/21 | 浏览次数:114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完善促进蔬菜生产和流通的政策,努力降低蔬菜生产经营成本,在稳定蔬菜价格、保护菜农利益的同时,保障城镇居民生活。
 
降低物流成本要治标更要治本

 

      在此之前,国内权威媒体纷纷对我国流通顽症进行了调查和批评。本报连续推出“中国企业的经营成本是如何提高的?”系列深度调研稿,央视财经频道聚焦“中国物流顽症”,对当前企业的交易、流通、信用等方面成本高企的状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在当前稳定物价的重要关头,国家发改委、交通部等纷纷出台有关紧急举措要求降低物流成本是必须的。更重要的是,我们须以此为契机,着眼于从根本上治理物流顽症,从长计议,一方面要立法,让我国物流从各自为政的“人治”走向统一的“法治”,另一方面要改革和完善产业制度的政策和环境,发展大物流产业。

      虽然当前有关政府部门陆续出台的措施是针对农产品流通,其实流通业的薄弱与高成本不仅存在于我国农产品领域,还涉及到所有商品的流通。公开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物流总成本占G D P比率为18.1%,而发达国家为10%左右;中国年商业流通资本周转为2至3次,而日本则为15至18次。

      现在,我国物流成本过高的原因已比较明确,流通成本主要高在交通成本,包括过路过桥费以及各个地方部门自设的收费等。此外,农民是弱势群体,在中间商面前缺乏谈判能力,中间商通过流通来牟利,最后通过层层加价到了餐桌上。

      治理物流顽症牵扯到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出台综合、系统治理举措。与此同时,有关政府部门还应考虑,是谁在与民争利,是地方政府还是某些垄断型企业?是哪些部门涉及流通领域监管,有没有监管缺位?希望政府能借助稳定物价的契机,解决部门间协调问题,真正下决心把物流成本降下来。例如可以由政府来建立信息化平台提供给中小企业使用,减少企业设立信息化平台的成本,同时提高整体运力。

      更重要的是,国家部门和地方政府对降低流通成本所做的努力,要避免“临时性”和“应急性”。我们要逐步避免带有部门和地方各出政策的明显的“人治”色彩,去寻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法治”路径。这里面既涉及商品流通企业制度监管,也涉及主要行业产品评价标准的完善和制定,还涉及信息平台的建立、中间市场的培育等,也就是说,要建立完善的商品流通法规体系,“法治”才能治本

      此外,我们需要改革和完善流通体制,发展大物流产业,让市场之手降低国内流通成本。

      总体而言,目前中国的物流交通组织方式落后,基本以中小企业为主,而国外一般都在一国之内形成几家大的运输公司,由此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链。这些大公司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来调配车辆的运输情况,而在我国运输能力有40%是空载状态,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出去的时候是超载,回来是空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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